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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1月省本级上线电子卖场须与协议供货做好衔接

各地新规小编5年前阅读:90
  新年伊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工作开始谱写新的篇章。《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黑龙江省已初步建成了全省统一使用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省本级于2021年1月正式上线,市县将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线后,黑龙江省协议供货库内的商品(除公务用车、服装等个别品目外)将转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为做好协议供货入围供应商及产品向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迁移及衔接工作,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协议供货执行及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协议供货供应商选择第一批电子卖场供货30家电商联系,尽快完成协议供货商品的电子卖场迁移工作。为不影响处于项目执行期间内协议供货采购计划的执行及合同资金支付等工作,有关供应商应积极与采购单位联系,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履约供货及资金结算工作。
 
  根据《通知》,省本级以外的各市(地)、县(市、区)级的协议供货采购方式最迟执行到2021年6月底。2021年7月以后,黑龙江省协议供货库已入围的商品(除公务用车、服装等个别品目外)将全部转移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的履约及资金结算工作。
 
  《通知》强调,在协议供货产品向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迁移期内,为保证协议供货产品及价格的动态调整,满足各市县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省政府采购办、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有关供应商的申请,不定期开展新增协议供货产品进行评审。
 
  对于新增产品的入围,《通知》明确,省政府采购办、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产品及价格继续执行动态监管制度,入围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及时调整更新入围产品信息及价格,并接受京东商城大数据的监管,对于不按规定及时调整入围产品信息及价格的供应商,将清理出协议供货库并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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